需新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,可按以下程序办理:
5、办好之后持一份合同在校资助管理中心登记,并在回执单盖章。(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新生从此步骤开始)
6、把盖好章的回执单寄回办理生源地贷款的部门,由其拨付贷款款项至学校财务部。
7、校学生资助中心将每月公布一次生源地贷款到帐名单,学生要即时关注,如发现自己的贷款已到帐,可持贷款合同到财务部划扣学费。
8、学费划扣后,学生把收费单据或其复印件寄回办理生源地贷款的部门。
9、第二年需续放的同学(即已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的同学)在学期末,持回执单先在院系盖章,然后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,盖好章的回执单寄回办理生源地贷款的部门,由其拨付贷款款项至学校财务部(循环7-8程序办理)。